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丙昆介绍称,2021年以来,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,积极构建以黄河保护条例和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为统领,以东平湖保护条例、南四湖保护条例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和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立法为骨架,以沿黄九市协同立法为脉络的地方性法规一体布局,为该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,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地方立法样本。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崔存勇在会上表示,该部门将围绕《条例》确定的工作原则,加强黄河防汛工作,不断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,提升黄河防汛抢险综合能力,同时不断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,明晰河湖生态保护的定位、路径和措施,重点抓住河口三角洲自然保护区、沿黄生态屏障带等关键区域和关键环节,推动实现美丽河湖建设常态化。(完)详情